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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火灾是可以预防的。“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
1、救火是分秒必争,早报警,消防车就会早到,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耽误了时间,小火就可能变成大火,小灾就会变成大灾。
2、火灾的发展常常难以预料,有时似乎火势不大,认为自己能够扑救,但是往往因各种因素,火势会突然扩大,此时才报警,会耽搁灭火。据统计,火灾损失的大小与报警迟早有很大的关系。
3、因此,发生火灾应牢记报警与救火同时进行。发生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一边呼救,一边进行灭火。如果认为无能力扑灭这次火灾,就应该赶快报警,并在报警的路上边喊边跑,以便取得群众帮助。报警时应沉着、准确地讲清起火所在地区、街道、房屋门牌号码或起火单位,燃烧物是什么,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用的电话号码。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是什么?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正确处理好“防”与“消”两者之间的关系。必须全面、认真、正确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并载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中。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搞好。
扩展资料:
消防法律法规:
1、消防法律。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同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分为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消防法》正在修订之中。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地方性消防法规。除国家立法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消防法》的原则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多数颁布了地方性消防法规。
3、部门规章。公安部先后颁布了与《消防法》相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4、消防技术标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接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设九个分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审查各类消防技术标准草案。
消防技术标准经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后,报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GA)公布施行。现已颁布施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250多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
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消防工作的方针是: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以积极的态度认识消防工作,时刻提高警惕。
杜绝麻痹大意所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预防为主,不仅体现在思想上,而且要落实在各项措施上,落实在领导体制上。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要为一旦发生火灾时的灭火一作做好准备,落实组织和设备,真有火情出现,能够拉得出,坚决迅速地消灭火灾,把损失降至最低。
2、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消防组织。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每个公民都应把预防火灾作为应尽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活动。只有全社会每个成员都动员起来,与专职消防队伍密切结合,才能真正把消防工作搞好。
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火灾预防制度,是预防为主的主要措施之一。只有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机关、每一个企业、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才能真正落实防火责任,适应保障安全的需要门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建筑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把防火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八个字)
消防安全工作八字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一、消防管理的工作方针:
国家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是消防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除此之外,消防管理工作还应遵循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
1、消防工作方针:
(1)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消防工作方针,首先强调防火。在防火方面,自古以来就有“防患未然”的传统。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但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因此,火灾是可以预防的,预防工作做好了,就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了火灾,在有准备的条件下,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所造成的危害。从多年发生的火灾原因来看,用火、用电不慎和违反安全规定等原因占火灾总原因80%以上,几乎各种火灾都与人的因素有关,是由于人的思想麻痹、放松警惕、缺乏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所造成的。所以,消防管理工作中,应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预防为主”应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抓好宣传教育,使人们重视消防工作,提高消防意识。要向广大群众和单位领导宣传消防工作方针、原则,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和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防火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②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消防规章制度,并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③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以消除火灾隐患。
“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工作摆在首位,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贯彻落实防火的行政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种偶发因素的影响,要完全避免火灾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们要有两手准备:
①要千方百计地防止火灾发生;
②要认真做好灭火准备。
万一发生火灾,及早地发现,尽快地消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做好灭火准备:
①要有思想准备,树立战备观念,打有准备之仗;
②要有组织准备,要建立一支训练有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
③要有物质准备,即城镇要规划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系统、消防通讯网络、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配备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装备;
④在重要的建筑物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自动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建筑物内配置一定数量、相应品种的灭火器和其他灭火器材。
防火和灭火是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整体。虽然,在实际工作中有防火和灭火的分工,有关部门的工作各有侧重,但是它们又是相互结合的,所谓“防”中有“消”,“消”中有“防”;防为消创造条件,消为防提供依据。就整体而言,两者不可偏废,只有全面地把握,正确地理解,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才能做好消防工作。
2、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总指导方针。它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在生产建设中把安全和生产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全国第二次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批示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国务院在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中指出: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到了20世纪80年代,安全生产方针演变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第一:
就安全在生产中的地位而言,要树立保护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这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以及保护和发展生产力,都要求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必须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安全问题存在于生产和人们活动之中,没有安全就不能使生产顺利进行;不进行生产、生活的活动也就不存在安全问题。安全生产是把安全渗透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而不能脱离生产和经营实际去侈谈安全。所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把抓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抓生产经营安全及职工的健康统一起来。
(3)预防为主:
贯彻好安全生产方针,要坚持“预防为主”。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危险是对立统一的,二者共处于生产经营中,互为存在的条件,互相对立,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如果生产经营中不存在危险,也就无所谓安全。安全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但要尽力地去创造基本的安全条件和环境,只要尊重客观规律进行生产作业,及时探测并控制住不安全因素,搞好预防工作,危险可转化为安全,否则安全会转化为危险,会造成事故。
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
1、为总体目标服务的原则: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物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国消防工作取得显著进步,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消防工作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火灾形势严峻,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我国经济由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正在迅猛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指引下,在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安全工作出现大量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公安消防机构不能延续过去那种指导、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把抓模式,而是要大大调动单位自身对消防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要求各个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提出长期和近期的消防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树立消防责任意识,为实现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设、生产经营的大目标服务,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设顺利进行、生产经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依靠群众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依靠职工群众做消防工作,防才有基础,消才有力量。
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群众性原则:
①要求领导者必须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尊重倾听群众的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②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向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自身的防灾抗灾能力;
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同火灾作斗争;
④要组织群众中的骨干,建立义务消防队,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和灭火工作;
⑤要依靠群众,群策群力,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设施,促进防火安全。
3、依法管理的原则:
依法管理就是依照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法律、条例、规定等消防法规,对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的规定和要求,保证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施行法制管理:
①必须根据国家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消防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出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从而使单位管理者有法可依,使人们有章可循。这种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就是消防法规在单位的延伸,是消防法规在单位里的具体化;
②要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使大家明白在经营、作业过程中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禁止做的,以此来保障安全经营;
③单位领导者和管理者必须严格地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制的威力,使消防法规在单位里真正起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物、保护大家生命安全,惩治违章违法行为的积极作用。
4、科学管理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提倡科学化和现代化,以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①必须按照火灾发生发展规律和本单位工作、经营作业规律办事。消防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为我们揭示了一系列有关消防的规律,如火险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经营、技术领域的扩大和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增加的规律;消防安全管理与本单位事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律;火灾的发生与行业、季节、时间相关的规律;火灾成因与人们心理和行为相关的规律以及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的规律等等。消防安全管理只有遵循这些规律办事,才能有的放矢,才有效果。违背这些规律,消防管理将是主观的、盲目的,将一事无成,甚至受到火灾的惩罚;
②要自觉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已积累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这是我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但还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把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与实践经验结合起来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③要逐步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来提高管理效率,使消防安全管理更深入、更科学,如使用微机处理消防管理信息、进行消防预测和调度控制等,运用电子监测系统随时察视保护区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等。
5、综合治理的原则:
用火的广泛性和火灾发生的多因素的影响,决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必须是综合治理型的。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不能单靠哪一个部门或单纯使用哪一种手段,必须在管理上、消防内容上、管理手段上和管理对象上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
在管理方式上不单打一,消防安全管理要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一致起来,作为一项管理内容纳入单位管理范围;在消防内容上要有系统观念,形成配套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即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全面抓与重点落实,总体部署与具体措施,结合一致起来;在运用管理手段上,要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宣传教育的、技术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在治理对象的综合性上,要将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各种要素——人、物、事、时间、信息等进行综合考虑,对各个部位和各类人员都须进行必要的管理。
消防工作的方针到底是什么啊?
根据我国2008年10月28日批准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也是就是说消防工作始终贯彻执行的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八个字,也就是目前我们说的八字方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方针八个字是什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一、消防管理的工作方针:
国家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是消防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除此之外,消防管理工作还应遵循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
1、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工作方针,首先强调防火。在防火方面,自古以来就有“防患未然”的传统。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但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因此,火灾是可以预防的,预防工作做好了,就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了火灾,在有准备的条件下,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所造成的危害。
从多年发生的火灾原因来看,用火、用电不慎和违反安全规定等原因占火灾总原因80%以上,几乎各种火灾都与人的因素有关,是由于人的思想麻痹、放松警惕、缺乏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所造成的。所以,消防管理工作中,应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
“预防为主”应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宣传教育,使人们重视消防工作,提高消防意识。要向广大群众和单位领导宣传消防工作方针、原则,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和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防火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2、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消防规章制度,并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3、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以消除火灾隐患。
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工作摆在首位,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贯彻落实防火的行政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
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和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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