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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谢谢
- 2、售后回购的三种方式
- 3、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
- 4、什么叫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谢谢
售后回购业务
1.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售后回购业务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会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
[例1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2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 000元,此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 600000元。双方所签协议中规定,甲公司应在2001年8月31日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2 200 000元购回所售商品。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返回
(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 340 000
贷:库存商品
1 6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0 000
(2)由于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应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这是因为售后回购从本质上看是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视为融资费用,计提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3—8月份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40 000元(200 000÷5个月)。
借:财务费用
40 00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 000
(3)在8月31 H甲公司购回该批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2200000元,增值税税额374 000元。
借:库存商品(物资采购)
2 2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74 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 574 000
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160 000
财务费用40 000
贷:库存商品(物资采购)
200 000
2.税法规定。税法上则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在实际交易中,企业销售时已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收取价款,这已构成计税收入。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销售时还应该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有关内容填列,将销售时的售价填入“销售(营业)收入”栏目中,将成本填入“销售(营业)成本’’栏目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填入“销售税金及附加”栏目,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返回
3.差异分析。会计上对售后回购业务不确认为销售商品,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视同融资作账务处理。而税法上则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处理。
售后回购的三种方式
售后回购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一般有三种情况:卖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购;卖方有回购选择权;买方有要求卖方回购的选择权。售后回购是否确认收入,应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及是否放弃对商品的控制而定。
一、卖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购。
若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表明该商品因增值而获得的收益归买方所有,因贬值而遭受的损失也由买方承担,但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买方无权对该商品进行处置;若回购价已在合同中订明,表明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均归卖方所有,与买方无关,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无论是哪种情况,卖方均对售出商品实施控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种销售回购本质上不是销售,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应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此项业务,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价视为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售后回购业务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因此,商品售出时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回购时需计算进项税额。
1.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
笔者认为,因商品销售时无法确定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价,卖方应对回购日的市价进行估计,以估计差价作为确认财务费用的基础,实际购回时再调整回购当期损益。
例:A、B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企业于2003年5月1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B企业,售价100万元,成本80万元,货款已支付。合同规定,2003年9月30日A企业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A企业会计处理为:
①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117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②假定A企业每月末核算利息费用,估计2003年9月30日该批商品市场价值为120万元,则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20万元按5个月平均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4000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000。
③假定2003年9月30日实际回购价为125万元
借:库存商品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2500
财务费用 500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400000
贷:银行存款14625000。
2.回购价在合同中订明。接上例,合同规定,2003年9月30日A企业将该批商品购
回,回购价为120万元,A企业已支付货款。这种交易实际上是A企业以该批商品作抵押,向B企业借款100万元,借款期为5个月,应支付利息20万元(120-100)。A企业会计处理为:
①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117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待转库存商品 差价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②A企业将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20万元按5个月平均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4000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000。
③2003年9月30日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800000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400000
贷:银行存款1404000。
二、卖方有回购选择权或买方有要求卖方回购的选择权。
在这两种情况下,卖方应具体分析每项交易的实质,根据行使选择权的可能性大小,以及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与否,确定是否作为销售核算。笔者认为,在存在回购选择权的情况下,若卖方回购的可能性在50%以上,则可认为卖方很可能回购商品,应视同融资协议,比照上述会计处理进行核算。若卖方回购的可能性在50%以下(含50%),即商品回购的可能性不大,则卖方可在商品售出时确认销售。
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售后回购业务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会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收到销售款的当天,确认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科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售后回购的相关区别
1、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
2、售后租回交易(租金)与售后回购交易(回购价)的取得有所不同。
3、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所交易的对象的性质及账务处理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售后回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销售
什么叫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它是指卖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规定日后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内容),将售出的商品又重新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如果卖方承诺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期内回购,不论合同规定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还是回购价已在合同中明确,由于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关于收入的四个条件,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对售后回购业务一般不应该确认收入。
会计上对售后回购业务的核算,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一般将售后回购业务视同融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计算企业在附有购回协议的销售方式下,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与销售价格以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但是,当发生售后回购业务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开具,并且与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企业,在应税收入的确认上,税法更侧重于以交易的法律形式作为判断标准,这时,税法将售后回购视同销售和采购两个环节进行处理。所以,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收到销售款的当天,确认为销售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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