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法律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
- 2、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 3、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什么?
- 4、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什么方案
- 5、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职责是什么?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法律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
对,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七章第37条规定:申请脸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要法律义务为:
一是按规定申请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从业人员依法进行管理;
三是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四是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是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监管办法》第14条规定的食品;六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什么?
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等。
从经济形态上看,人类社会发展的几个阶段:
(1)前工业社会:人类与自然抗争。
(2)工业社会:制造物质产品。
(3)后工业社会:服务业。
餐饮服务:
服务质量、服务水准的高低不仅关系着酒店的效益、声誉,更关乎酒店的生存与发展。在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化的过程中,我们所追求的服务目标是“和谐服务”。
所谓和谐服务,就是以服务员的亲情、技能、效率、知识和良好的修养,表达和体现服务风格,是和谐对客关系的集中体现。
具体表现为:标准与个性相统一,快捷与稳妥相统一,热情与礼仪相统一,亲切与高雅相统一,守责与灵活相统一。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什么方案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事故处置方案,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职责是什么?
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中,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建立餐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重大活动餐饮安全实施方案和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与餐饮安全监管部门签订责任承诺书;制定重大活动食谱并报监管部门审核。
依法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和检验管理;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特殊需要培训;严格落实食品留样要求。
不使用法律法规禁止或者不宜提供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及时报告;配合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针对有关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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