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社保新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社保新政策一次性补缴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2年社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 2、社保2022年新政策是什么
- 3、2021年7月社保新政策
- 4、2022年7月1号社保新政策
- 5、2021年社保新政策
- 6、社保2021年出台6项新政,对你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2022年社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一、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2022年会继续推进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因为目前还处于省级统筹阶段。个别地方甚至连省级统筹都还没有做到,主要是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有差别。一旦实现全国养老保险统筹,那么无论是社保缴费基数方面,还是养老金方面,对参保人群和退休人员来讲都是一个利好。
(1)为什么要全国统筹?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切实关系到每个参保退休人员的利益,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越高,参保人享受到的社保权益越平等。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可以有助于平衡不同省份之间的养老负担,确保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按时足额发放。
养老保险的便携性大幅提高,按照现在省级统筹的标准,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集中归并。未来全国统筹实施之后,国内跨省流动人员也不需要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这对于我国2.36亿流动人口来说是一大利好。
(2)对大家会有什么影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后,计算退休金基本变量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将会采用全国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那么以这个基数计算出来是退休金,高工资地区退休金的水平就会有所回落,低工资地区的退休金水平整体就可能有拉升,但这个指的是区域间整体上最高退休金和最低退休金相对差距会缩小,就个体来说,退休人员月退休金水平不会出现明显下降,绝对数应该是缓慢上涨的。
这次调整多个省份规定,明年开始的退休金等养老金补贴全部使用社保卡发放。这对退休人员来讲非常便利,也为未来社保一卡通打下了基础。
社保2022年新政策是什么
1.社会保险费用改为由国家的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不再交到参保人员当地的社保部门;
2.我国当前已经取消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规定,对社保参保全面实施信息化和远程化的服务;
3.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021年7月社保新政策
一、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这项政策在2020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
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二、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已经实现全国通读。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可在网上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可通过刷脸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下一步,人社部还将进一步开通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逐步为参保工伤职工提供异地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多地联办”等。届时,大家可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异地申领、补换社保卡,不必再回发卡地办理。
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因此,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3834元×20=876680元。
四、新增试点省份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2021年个人缴纳社保新政如下: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扩展资料:
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普惠政策。一段时间以来,企业对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的呼声较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各地可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目前,所有省份都调整了今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所有养老保险单位费率高于16%的省份都降到16%,低于16%的少数几个省以后逐步过渡到位。同时,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都继续阶段性降低。
从实施效果看,社保降费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增强了市场活力,职工个人也得到了实惠。全国社保费率差异明显缩小,有利于均衡企业缴费负担,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就省下来的社保缴费,每一家企业都会算一本明白账,要把钱花在紧要处,使在刀刃上。
3800亿元社保降费,换来了企业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设立创新基金、加大研发投入、改善员工福利、吸引留住人才等积极成效,看似只是几个百分点的调整,却有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的竞争活力。此次社保降费降得精准、力度大、直接有效,是不少企业的真切感受。
2022年7月1号社保新政策
税务局通知
社保征收方式有变
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近期发布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东莞市将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一、调整范围
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我市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暂不在本次征收方式转变调整范围内。
二、缴费登记及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以下简称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及核定后,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将通过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完成参保登记,缴费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申报缴纳方式
缴费人从现行的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
四、申报缴纳渠道
2022年7月1日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和社保办事大厅等“网上、掌上、自助、实体”多元化缴费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2年6月30日前已签订社保费有效划缴税(费)款协议的缴费人,可继续通过该协议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编提醒:
此次通知最大的改变就是社保费用转变征收方式由“社保核定、税务征收”转变为“税务全责征收”。
现目前,湖南省也采用了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方式。
税务全责征收社保费意味着什么?
先来跟大家科普一下现行的社保费用的征收模式:
代收模式
即“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是采用此种方式。
全责征收模式
是指税务机关负责社保基数核定、征收、社保补缴以及稽核、清欠等工作。
社保、医保部门则负责社保政策拟定、社保参保以及参保信息查询等工作。
现目前仅有广东(不含深圳)、福建、浙江、湖南等少部分省市采用此种方式。
根据广东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的逐步推行来看,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的全面接管或将成为大趋势,这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都应该明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
过去税务部门仅仅是代征的角色,在征收社保费方面积极性不强。
现在社保费征收主体的全部移交到税务手里,增强了税务部门的内在积极性。
税务部门拥有成熟、灵活的征税网络和手段,能够高效率地征收社保费;对于少缴、漏缴、欠缴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使用有力的手段进行追讨。
过去,税务部门往往是根据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社保费进行征收,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社保代办机构并不能获得企业的真实工资薪金等一手资料。
许多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往往是按照最低的基数进行社保费的缴纳,而社保代办机构难以发现。
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可以将社保费与工资薪金、个税等进行比对,有意少缴的企业无处遁形。
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用
这几类企业请注意
一、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需要主要,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二、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要知道,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税务部门核定了企业申报基数和期限,就将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管控,延期申报,不申报,都将影响企业信用。
2021年社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关于企业方面的调整,现阶段,为了更好扶持企业社保,相关部门决定降低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费率再次降低,从而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社保的压力;
二、关于个人方面的调整,
1、失业补贴,根据相关规定,一些自动离职的员工,失业金领取可延长到3月底或6月30日,具体要视当地社保局规定而定;
2、社保补贴,没有找到工作的应届大学生,或者就业困难的群体,可以向社保局申请社保补贴,来维持现有生活;
三、跨省社保相关调整,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保障范围,在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推进了门诊费用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意味着参保人员在年底前就能享受住院费用、门诊费用一体化的跨省直接结算,这给参保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跨省就医的支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保2021年出台6项新政,对你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社保2021年出台6项新政,我们的养老、医疗、参保都会受到影响,当然,都是正面,往好的方向去变化的!
六项新调整
1、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继续上涨
2、个人养老金制度,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在今年要出台相关的政策
3、推进职业伤害的保障试点
4、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的限制
5、居民医保人均财政的补助增加
6、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的统筹基金进行报销
养老方面的变化
在养老方面,那主要是有三个变化,
一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有所提升,不光是城镇职工退休人员,还有农村达到退休年龄的老人领取的养老金也会有所提升,这样不管是城镇中的子女,还是农村在外务工的子女,赡养父母的压力都会有所减小,同时,退休人员自身的物质生活条件也会有所提升。
二是,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提前谋划,为自己的未来养老提前存储资金,官方推出的个人养老金相比与目前市场上所流行的各种保险公司推出的养老保险,试点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会更加可靠,更加稳定。
三是,取消参保人户籍限制,那么我们在外务工的人员,可以在自己的就业地参加缴纳社会保险,未来我们退休养老,包括现在最重要的医疗保障,我们都可以在就业地实现,不需要两头跑。
医疗方面的变化
在医疗方面,同样有三个主要的变化:
一是,缴纳居民医保的国家财政的补贴将会进一步提高,这里我们不说职工医保,因为职工医保能是按月缴费,根据个人的薪资水平缴纳,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目前每年缴纳的费用也是越来越高,国家的补贴也会越来越好,同时自己以后在各种医疗消费中的报销也会有所提升。
二是,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报销,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医保呢,主要是用于住院报销,职工医保的话,它的门诊费用是可以直接用个人账户的金额进行支付,但也不存在报销的流程和报销的金额,这次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报销呢,减轻了国民特别是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的医疗压力。
三是,取消参保人户籍限制,同步的医疗保障也逐步推进全国共享,那么我们父母去往外地帮忙带孩子的时候,最重要的医疗保障,我们都可以在当地实现,不需要担心医疗报销问题。
看病难问题,进一步的解决。
人身保障方面的变化
在人身保障方面,主要的变化是推进职业伤害的保障试点:
这项福利主要是为了保障自由职业者的切身利益,现在有正式工作的职工缴纳社保的话,都是有工伤保险的,但是我国现在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特别是现有的新生职业,像外卖员、快递员等,只能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一种商业保险,而本次推进的职业伤害的保障试点,真的是保障自由职业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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